為貫徹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汙染防治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(qì)汙染防治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》等法律、法規,保護環境,防治汙染,促進再生有色金屬(銅、鋁、鉛、鋅)工業生產工藝(yì)和汙染治理技術進步,製定本標準。本標準規定了再生有色金屬(銅、鋁、鉛(qiān)、鋅)工業企業生產(chǎn)過程中水汙染物和大氣汙染物排放限值(zhí)、監測和(hé)監控要求,對重點區域規定了水汙染物和大氣汙染物特別排放限值。本標準為首次發布。
再生銅、鋁、鉛、鋅工業汙染(rǎn)物排放標準(GB 31574—2015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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